各位读者:
为规范图书馆公共区域使用,保障资源公平合理利用,遏制占位、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图书馆即日起常态化清理个人滞留物品,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习区域禁止携带食物、饮料。
二、禁止占座,离开时务必带走全部私人物品,因遗留造成物品损坏、丢失,图书馆概不负责。
三、每天闭馆时将清理滞留物品,统一暂存燕川电子阅览室。请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10个工作日内找工作人员登记认领。首次认领给予口头批评教育;第二次及以上需附辅导员批复的认领申请;三次及以上且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向所属学院发送《图书馆不文明行为告知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认领的物品,按无主物品处理。
图书馆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