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单位五四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复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8-22浏览次数:5

各处(室)、系(部)及各附属机构: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单位五四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复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71号)的精神,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教职员工于2014年8月28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由人事处。

金沙js9线路中心人事处

2014年8月20日

附件: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单位五四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复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