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2021年为民办实事·幼教师资提质工程——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跟岗研修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师教育发展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幼教师资提质工程"的通知》(闽教师〔2021〕24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7号)精神与部署,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协助福建省教育厅负责"幼教师资提质工程"具体管理,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由泉州师范学院、金沙js9线路中心、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为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的跟岗指导,高质、有效地提升幼儿园园长办学治园能力,根据项目培训方案的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参训学员原则上在所属县(市、区)的实验幼儿园开展为期5天共计40学时的跟岗研修活动。

本阶段跟岗研修旨在指导参训园长规范办园管理,切实提升领导保育教育、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内部管理的能力,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力支持,要求承接跟岗研修任务的实验幼儿园发挥专业示范引领作用,与项目承办单位密切配合,跟岗具体时间与要求由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联系,协同促进我省幼儿园园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附件:2021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省级示范性培训跟岗研修学员名单

 

 

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