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幼教师资提质工程"的通知》(闽教师〔2021〕2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7号)有关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我校承担2021年幼教师资提质工程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线上学习及工作坊研修
研修时间:2021年7月16日-8月31日
研修方式:
学员登陆网址 /fjys/pxzx/ycpx/进入"金沙js9线路中心教师教育发展学院"网站的远程培训栏目,点击"2021年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入口",根据相关提示说明,进行线上学习。
第二阶段:跟岗研修及返岗实践
研修时间:拟定2021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修地点:学员所在区县示范性幼儿园、学员所在幼儿园
第三阶段:线下集中培训
研修时间:拟定2021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修地点: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围绕"幼儿园新任园长规范化办园能力提升"培训主题,培训内容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大维度设计政治思想素养与师德建设、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教育四大模块,共计300学时。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通过视频学习、在线研讨、跟岗观摩、专家讲座、经验分享、实践操作等形式,帮助参训学员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初步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顺利实现角色转换,做一名合格的幼儿园园长。
(一)线上学习及工作坊研修(195学时)
通过线上学习,结合工作坊素材研修、在线研讨、实践反思及改进等形式,培养园长岗位的基本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中,课程点播163学时,工作坊研修32学时。
(二)跟岗研修及返岗实践(35学时)
参训学员进入所在县示范性幼儿园跟岗实践,按照《2021年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跟岗研修手册》要求,记录实践学习情况,并于返岗阶段反思与优化前期拟定的主题改进方案。
(三)线下集中培训(70学时)
1.前期研修学习、总结与考核,为期4天。
2.岗位专业知识能力拓展和提升,为期6天。
通过专家讲座、经验分享、观摩研讨、实践操作等形式,提升专业理念,研修园长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策略等内容。
三、培训资格审查
(一)初审
请参训学员于7月12日——7月15日期间,将本人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所在幼儿园开具的幼儿教师任教年限与任职证明(应具备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园长后备干部等职务)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975078186@qq.com。邮件内容的标题格式统一为:【民办园长资格班+所在区县+姓名】。
(二)复审
请参训学员于第三阶段线下集中培训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开具的幼儿教师任教年限与任职证明,以及本人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需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地区、单位和姓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四、学员管理
(一)线上学习及工作坊研修阶段
1.参训学员应明确培训目的,登录"2021年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网络研修平台观看《平台使用说明》,熟悉培训学习及操作流程。
2.参训学员应养成每天登录平台,关注培训班群消息的良好习惯,按时完成规定培训任务。
3.远程研修管理平台将自动记录学员学习的情况,有关信息将反馈给省教育厅、相关县教育局。
(二)跟岗研修及返岗实践阶段
参训学员应充分重视线下跟岗研修及返岗实践,自觉按照《研修手册》要求进行学习和记录。
(三)线下集中培训阶段
参训学员应根据要求按时参加线下培训,妥善做好所在幼儿园的工作交接,做到不请假、不缺席。
五、其他
(一)参训学员经三阶段的培训、考核且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经由省教育厅核准的《幼儿园园长培训证书》。
(二)本次培训各阶段的培训费及第三阶段的资料费、食宿费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支。第三阶段线下集中培训往返福州的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为方便学习交流,特为本次培训建立QQ群(群号:212167732),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四)如遇特殊情况,参训学员未能参加本期培训或所在园所临时换人参训,请速与当地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联系,经审核通过后报金沙js9线路中心教师教育发展学院备案(联系人:阙老师,联系电话:15659131865)。
(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