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科研经费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0

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现就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有关事项做以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销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教科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课题经费管理系列表2018版》(见附件1)(内含报销审批单、多次报销记录表、科研办公用品申购表、差旅费说明表、劳务费审批表、预算表更表、专家咨询费审批表等)。

1.必带材料

(1)科研经费预算表。(2017年以前立项的校级以上纵向课题)

    (2)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卡(限2017年立项项目)

(3)报销审批单。

(4)相关发票

    2.根据情况报销附件包含:

    (1)劳务费:提供《科研劳务费发放表》,附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专家咨询费:提供《专家咨询费费审批表》,附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卡号。

    (3)差旅费:提供出差前提前一周报批的《差旅费说明表》。

    (4)科研办公用品:提供购买前报批的《科研办公用品申购表》。

    (5)多次报销:提供《多次报销记录表》。

    (6)预算变更:预算有变更的,提供经系部及教科所审批的《预算变更表》。

    二、发票审核

    携带发票至财务科、所在系部、教科所核报销单据、发票。

    三、审批流程:

科研经费报销实行系部、教科所、校领导逐级审核审批的办法。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报销材料至系部科研秘书及财务科审核指导,填写经费审批单,再报系部分管主任、教科所所长及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批。

(1)报销金额1000元以下(含)由系部分管主任签署意见,报教科所所长审批。

    (2)报销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由系部分管主任、教科所所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报销金额在3000以上由系部分管主任、教科所所长、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

审批后上联交财务科办理报销,下联一式2份,系部、教科所各存1份。

    四、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2.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立项经费预算,严格经费支出范围。结项时,财务如实向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经费支出明细单,如因项目预决算不一致影响项目结项,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3.使用课题经费出版著作及教材的,经费在5万元以上(含),须经学校公开招标。

     4.各系部应做好项目经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1)各科目经费报销是否超预算。

    (2)纵向科研项目在结项前只能报销总经费的70%,校级课题可结项后统一办理。

    (3)办公仪器设备及科研办公用品是否按要求到后勤处办理入库手续。

(4)图书资料是否与项目的研究相关。

 (5)差旅费须有会议邀请函、出差往返发票、住宿费等相关凭证。

    (6)专家咨询费及劳务费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

    (7)会议费是否有会议相关报道、照片、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8)材料提交齐全。

 (9)报销单填写是否规范等。

    5.各单位应按报销时间排序做好每次报销的登记,建立各系部科研经费报销台账,(见附件2),科研经费报销记录卡(见附件3)并于每年的12月1日前整理后发送至lyh2011@fjys.edu.cn邮箱。

附件:

    1.课题经费管理系列表2018版

    2.各系部科研经费报销台账

    3.科研经费报销记录卡

 

 

 

                                      校教科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