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第五批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报工作

发布者:创新创业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8

金沙js9线路中心关于开展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关于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通知》(闽教学〔2016〕1号)精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我校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我校总结首批导师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第四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申请工作(以下简称“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导师库的办法

各学院收集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法律、专利、财务、金融和创业投资、管理咨询领域的行业专家信息,经学校遴选后,进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

二、导师的选聘办法

(一)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等方式,导师填写纸质版的《金沙js9线路中心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q2@fjys.edu.cn。

(二)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推荐的导师进行综合考查,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遴选出合适的导师人选。入选的导师信息进入导师库,并在学校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学校向导师颁发“金沙js9线路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证书。导师的聘期一般为两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延续协议期限。

(三)导师库成立后,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需求,从导师库中选择合适的导师人选,主动联学院导师,与其商谈具体合作事项。

三、导师的管理

(一)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导师聘任期满后,学校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导师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导师取消导师资格。因导师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的,由本人向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可退出导师库,具体参见《金沙js9线路中心大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闽幼高专〔2016〕64 号)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创业导师工作,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需求,组织导师及相关专家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和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服务于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导师库人选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或邀请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将本学院推荐人员的《推荐表》及电子版于2021年6月1日前报送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二)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导师辅导和活动机制,建立和实行导师活动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导师开展教学、辅导的情况。导师参与有关创新创业活动,要留有活动工作记录、活动照片等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确定导师人选后,将于2021年7月底公布,并金沙js9线路中心行证书颁发仪式。

附件:

金沙js9线路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金沙js9线路中心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14日